导读:
营业执照的责任人不一定是法人。登记为“法定代表人”则具法人资格,名称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为“负责人”则多为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
一、
营业执照的责任人是法人吗
营业执照上的责任人不一定是法人。这一判断依据在于公司或企业的具体认定方式及营业执照上的标注。
1.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是“法定代表人”,则表明该企业具备法人资格,此时营业执照名称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是“负责人”,则通常意味着该企业可能属于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或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等。
这些企业性质上并不具备法人资格。
二、
营业执照上法人与负责人的区别
文庄律师网提醒,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法人与负责人之间存在显著区别。
1.法人是指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营业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则是指在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中,负责该企业的日常管理和经营活动的个人或团体。
这些企业虽然可以独立开展业务,但在法律上并不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其责任最终仍需由设立该企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
三、
营业执照遗失如何补办
当营业执照遗失时,企业应及时采取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1.登报说明:企业需要在当地报纸上刊登营业执照遗失的声明,以公告社会,防止他人冒用。
2.提交补办申请:企业应向工商局提交补办营业执照的申请,并附上相关材料。这些材料通常包括:
(1)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根据企业类型的不同,提交相应的股东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或股东书面决定等文件。
(4)如企业为集团公司的子公司或参股公司,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报批的,还需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7)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如未完全遗失)。
3.审核与发证:工商局在收到申请及材料后,将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重新颁发营业执照给企业。
通过以上步骤,企业可以顺利完成营业执照的补办手续,确保正常经营活动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