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网络诋毁,受害者应存证报案。向公安提交证据,公安介入调查。报案后可咨询进展,转发点击标准由公安定。报案前联系单位,备齐资料再前往。
一、
通过网络诋毁他人怎么维权
面对网络诋毁,受害者应首先采取积极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具体包括:
1.受害者可以立即保存所有与诽谤内容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截图、链接等,并尽快向所在辖区的公安机关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将依法介入调查,处理此类网络诽谤案件。
2.在报案后,受害者有权向受案单位咨询案件办理情况,及时了解案件进展。
3.值得注意的是,关于“被转发500次或点击5000次”这一标准,是以实际点击量为准,且统计情况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报案人无需深入了解。
4.报案所需准备的材料会根据具体案情有所不同,因此建议受害者在报案前与受案单位联系,明确所需材料后,再备齐相关资料前往报案。
二、
网络诽谤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文庄律师网提醒,网络诽谤的认定标准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司法解释。
1.当同一诽谤信息在信息网络上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时,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
2.如果网络诽谤行为造成了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则不论诽谤信息的实际点击、浏览或被转发次数,均可直接认定为“情节严重”。
3.司法解释还规定,若行为人在两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再次实施网络诽谤行为的,也应认定为“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