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工伤团体意外险得到的赔偿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生活护理费,以及伤残或死亡情况下的相应补助金和津贴。
一、
工伤团体意外险得到什么赔偿
在工伤团体意外险的保障范围内,被保险人若因工作遭受意外伤害,经鉴定为工伤后,可获得的赔偿涵盖多个方面:
1.治(医)疗费是基本保障,包括符合规定目录的治疗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由所在单位按出差标准的一定比例发放。对于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经批准后由单位报销。
3.还包括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等,确保工伤职工得到全面治疗与康复。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并可能获得生活护理费。
4.若伤残,还将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伤残津贴。对于因工死亡的职工,其家属可获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
工伤团体意外险赔偿标准
文庄律师网提醒,工伤团体意外险的赔偿标准依据多个因素确定。
1.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赔偿标准根据工伤职员的伤残等级,按不同月数的本人工资计算。
2.一级伤残为27个月,二级为25个月,依此类推。而伤残津贴的支付标准则根据伤残等级,按月支付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
3.对于五级、六级伤残且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若难以安排工作,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
无法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存在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工伤职工将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如工伤职工已经康复或重新就业,不再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工伤职工伤残等级和享受相应待遇的重要依据,若职工拒绝接受鉴定,则无法确定其应享受的待遇;
3.拒绝治疗的,工伤职工有义务接受治疗以促进康复,若其拒绝治疗,则无法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工伤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防止资源的滥用和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