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分家协议和遗嘱的区别包括遗嘱体现立遗嘱人个人意志,可单方变更或撤销;分家协议则体现协议主体共同意志,不可单方变更或撤销。其次,遗嘱处分立遗嘱人个人财产,分家协议处理财产范围更广。最后,遗嘱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生效,分家协议签字时或条件成就时生效。
一、
分家协议和遗嘱的区别在哪
面对分家协议与遗嘱的区别,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核心方面进行阐述:
1.两者的法律性质截然不同。
(1)遗嘱,作为立遗嘱人的单方法律行为,完全体现了立遗嘱人的个人意志,其变更或撤销均可由立遗嘱人单方进行,无需受他人意志影响。
(2)分家协议则是一个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民事主体共同达成的合议,它体现的是所有协议主体的共同意志,因此,若不符合法定或约定的条件,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变更或撤销该协议。
2.两者所处分的财产范围也有所不同。
(1)遗嘱主要处分的是立遗嘱人对其本人所享有的个人财产。
(2)而分家协议所处理的财产则可能包括家祖长辈的个人财产,甚至是家族成员的共同财产,其范围更为广泛。
3.两者的法律效力发生时间也存在差异。
(1)遗嘱自被继承人死亡时方发生法律效力,这意味着它是对立遗嘱人死后财产归属的安排。
(2)而分家协议则通常在协议各方签字时即生效,若附有条件或期限,则待条件或期限成就时发生法律效力,其生效时间更为灵活。
二、
遗嘱有哪些法律特征
文庄律师网提醒,遗嘱作为法律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具有鲜明的法律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遗嘱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它属于法律行为的一种特殊形式。因此,关于法律行为的共同规定,如行为人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和内容的合法性等,均适用于遗嘱。
2.遗嘱是死因行为。这意味着遗嘱的生效需以立遗嘱人的死亡为条件,只有在立遗嘱人死亡时,遗嘱才发生法律效力。同时,这也赋予了立遗嘱人在生前依法修改和撤销其遗嘱的权利。
3.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即遗嘱的订立必须采取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之一,包括公证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等。且遗嘱的订立必须符合法律对其所选择形式的特别规定,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4.遗嘱还是死者生前处理其死后事务的意思表示,其核心在于对财产的归属进行安排。这种安排体现了立遗嘱人的个人意志和财产处分权。
5.遗嘱行为具有不可代理性。它只能由立遗嘱人本人亲自表达,即使是由他人代书,也必须真实反映立遗嘱人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