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农村开荒地归属权本质上属于国家,但开荒者可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根据法律的规定,尽管开荒者通过劳动改善土地,使其增值,但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
一、
农村开荒地归属权属于谁
开荒地的使用权归开荒人,但土地的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
这意味着,尽管开荒者通过辛勤劳动改善了土地,使其变得可耕种或更有价值,但他们并不因此获得土地的所有权。
二、
开荒地使用权归谁所有
开荒地的使用权明确归属于开荒人。这是基于开荒者对土地的投入和劳动所赋予的权益。
1.这种使用权并非无条件或永久的,它需要开荒者与国家签订相应的承包合同来确认和保障。
2.如果开荒者希望长期稳定地享有这块土地的使用权,应当积极与相关部门协商,补办承包证并签订正式的承包合同。
3.如果开荒地被占用或征收,开荒者有权根据土地的受益情况获得相应的赔偿。
三、
开荒地所有权法律依据
文庄律师网提醒,开荒地所有权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
1.该法明确规定,对于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承包经营。
2.在承包过程中,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承包期限等事项。
3.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承包经营荒山等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时,对承包方所种植的林木及收获的果实的所有权和因治理水土流失而新增加的土地使用权应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