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抵押权优先于债权。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确保了债权人的优先清偿权。

一、

债权和抵押权谁优先

  面对债权与抵押权的优先权问题,明确的是抵押权优先于债权。这是因为抵押权作为物权的一种,具有天然的优先性。

  1.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的规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2.这一条款直接确立了抵押权在债权之前的优先地位,确保了债权人在特定情况下能够优先获得清偿。

二、

抵押权优先的法律依据

  文庄律师网提醒,抵押权优先于债权的法律依据主要源自我国《民法典》及《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

  1.《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抵押权的优先受偿权,为抵押权人提供了法律保障。

  2.在破产程序中,《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则进一步细化了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明确指出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抵押权优先于税收债权等普通破产债权获得清偿。

  这一规定不仅强化了抵押权的优先性,也为破产抵押债权的优先受偿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债权和抵押权谁优先  第1张

三、

破产时抵押债权如何清偿

  在破产程序中,抵押债权的清偿遵循特定的顺序和原则。

  1.破产财产需要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以确保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

  2.在清偿完上述费用后,抵押债权将优先于税收债权等普通破产债权获得清偿。这是因为抵押权人对其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1)破产管理人将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对抵押财产进行评估、变现,并按照法定程序将所得款项优先用于清偿抵押债权。

  (2)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将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3.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也将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以确保公平合理的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