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如果单位不续签或降低条件续订导致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若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而劳动者仍不同意,则无需补偿。
一、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在探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时,首先要明确的是,这取决于合同双方的行为和意愿,具体如下:
1.如果劳动合同期满,单位决定不续签或者降低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续订,而劳动者因此不同意续订的,那么劳动合同终止,此时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续订,而劳动者仍然不同意续订,那么单位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1)经济补偿的具体金额,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如果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如果工作不满六个月,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些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中有明确的表述。
二、
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要补偿吗
在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主要取决于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方。
1.如果是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关系的,那么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2但是如果是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
劳动合同终止补偿的规定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劳动合同终止补偿的规定,主要涉及两种情况。
1.劳动合同期限到期,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但是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2.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此时公司需要支付劳动者补偿金。
(1)经济补偿的具体计算方式,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即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对于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劳动者,其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有特殊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