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几个月时间?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两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依法延长。文中详细介绍了侦查羁押特殊延长的几种情形和延长羁押的审批程序,旨在确保合法性与合理性。

一、

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几个月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侦查羁押期限的一般限制是不得超过二个月。

  1.这一规定是为了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防止滥用侦查权力。

  2.在两个月的期限内,侦查机关应当完成必要的调查取证工作,并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或采取其他法律措施。

二、

侦查羁押特殊延长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侦查羁押期限可以进行特殊延长,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程序。特殊羁押期限的延长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当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这一规定适用于那些涉及多个犯罪事实、证据材料众多、需要较长时间进行调查和核实的案件。

  2.对于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3.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在法定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4.当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依照前述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几个月  第1张

三、

延长羁押审批程序

  1.在申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时,公安机关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7日前提出,并书面呈报延长羁押期限案件的主要案情和延长羁押期限的具体理由。

  2.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对于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如果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需要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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