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孩子在学校摔骨折责任可能由学校承担。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学校未尽责则担责;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考虑学校是否疏忽管理,并能由学生方举证。
一、
孩子在学校摔骨折谁的责任
孩子在学校摔骨折的责任归属并非一概而论,需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1.若孩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下),则学校在无法证明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情况下,需承担侵权责任。
2.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则需考虑学校是否在教育、管理上存在疏忽,若存在且能由学生或其监护人举证,则学校需承担相应责任。
二、
学校对孩子摔骨折的责任规定
文庄律师网提醒,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学校对在校学生的安全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
1.当学生在校期间发生骨折等伤害事故时,学校的责任判定主要依据其是否尽到了这些义务。
2.若学校能够证明已经采取了合理、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对学生进行了充分的安全教育,但仍因不可抗力或学生自身过错导致伤害,则学校可能无需承担责任或仅承担补充责任。
3.若学校存在管理疏忽或未尽到教育、保护职责,则需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三、
孩子在校摔骨折如何判定责任
判定孩子在校摔骨折的责任,需综合考虑多个因素。
1.要分析孩子的行为能力及伤害发生的具体情况,包括伤害是否由学校设施缺陷、管理不善或第三人侵权所致。
2.要评估学校在事故发生前后的行为表现,是否尽到了应有的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
3.还需考虑监护人的监护责任问题,特别是当伤害涉及未成年学生之间的侵权行为时,需同时追究侵权学生及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在综合考量上述因素后,才能准确判定责任归属并依法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