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剥夺政治权利者不可行使选举权。选举权是公民基本政治权利,但犯罪行为导致被剥夺政治权利时,此权利被剥夺,期间无法参与选举。除此之外,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还不能担任国家机关职务。
一、
剥夺政治权利是否可以行使选举权
剥夺政治权利者不能行使选举权。选举权作为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之一,是参与国家管理和表达政治意愿的重要途径。
然而,当公民因犯罪行为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时,这一权利也随之被剥夺,包括投票选举人民代表等职务的选举权。因此,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被剥夺者无法参与选举活动,不能行使选举权。
二、
剥夺政治权利的具体内容
剥夺政治权利的具体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1.剥夺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这意味着被剥夺政治权利者无法在任何国家机关中担任领导、管理或其他工作职务;
2.剥夺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尽管他们可以在这些单位中继续工作,但无法担任领导职务;
3.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必要前提,被剥夺政治权利者自然无法享有;
4.剥夺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这些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政治自由,但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将被限制。
三、
剥夺政治权利如何影响选举权?
文庄律师网提醒,剥夺政治权利对选举权的影响是直接且显著的。
1.它剥夺了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参与选举活动的权利,使他们无法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选举人民代表等职务,从而失去了通过选举参与国家管理的重要途径。
2.由于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紧密相连的,被剥夺政治权利者也无法被提名为候选人,更无法当选为人民代表等职务。
3.这种影响不仅体现在被剥夺政治权利者个人的政治权利上,也反映了国家对犯罪行为的惩罚和警示作用。
通过剥夺选举权等政治权利,国家向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惩罚,包括剥夺其参与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