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民事抗诉程序始于检察院提出抗诉,对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进行审查,认为有错时要求重新审理。此过程遵循《民事诉讼法》,确保抗诉的合法与正当。最高检及上级检察院可直接抗诉,地方检察院需提请上级进行。
一、
民事抗诉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民事抗诉的一般程序始于抗诉的提出,即人民检察院依据法定权限对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审查后,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
1.这一过程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保抗诉的合法性与正当性。
2.具体而言,最高人民检察院及上级人民检察院有权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提出抗诉,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则需通过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来实现抗诉。
二、
民事抗诉的提出及方式有哪些
民事抗诉的提出,明确了抗诉的主体、对象及层级关系。
1.在方式上,人民检察院决定抗诉时,必须制作抗诉书这一法律文书,详细载明抗诉的法律依据、事实理由及时间等要素。抗诉书不仅是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监督权的体现,也是启动再审程序的关键。
2.抗诉的提出还伴随着证据的提交或证据来源的提供,以支持抗诉主张。值得注意的是,一旦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即应启动再审程序,无需额外讨论。
三、
民事抗诉再审的流程详解
文庄律师网提醒,民事抗诉再审的流程,首先涉及接受抗诉的法院审级问题。
1.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向哪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即由该级人民法院接受抗诉并对案件进行再审。这一安排旨在确保再审程序的公正性与效率性。
2.在再审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以监督再审活动的进行。人民检察院的出庭,不仅是对检察监督权的行使,也是对再审程序合法性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