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招租广告属于要约邀请。它通过展示租赁信息吸引潜在承租人,本身不具法律约束力。潜在承租人可据此提出租赁要约。要约与要约邀请是民法典中的两个重要概念。
一、
招租广告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招租广告,作为吸引潜在承租人关注并表达租赁意向的媒介,其本质上属于“要约邀请”。
1.要约邀请,顾名思义,是邀请他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行为,它本身并不构成意思表示,而是一种事实行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招租广告通过展示租赁物的相关信息,如位置、面积、租金等,旨在吸引多个潜在承租人前来咨询并可能进一步提出租赁要约。
因此,招租广告并不承担法律责任,若潜在承租人未因此产生实际损失,招租方无需为此负责。
二、
如何区别要约与要约邀请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要约与要约邀请是民法典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的区分对于理解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重要意义。在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1.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来区分。要约的发出方是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具有受要约拘束的意旨;而要约邀请则是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没有受要约拘束的意旨。
2.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来区分。根据《民法典》规定:
(1)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内容具体确定,并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而要约邀请则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但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3.还可以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和意思表示的对象来区分。如果订约提议的内容中包含了合同的主要条款,则为要约;否则为要约邀请。
三、
法律上要约要素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约的生效时间适用本法关于意思表示生效时间的规定。
2.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3.而要约也可以撤销,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或者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4.如果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那么该要约即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