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应直接邮寄给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申请书中需明确阐述法院不具管辖权的理由及证据。法院将依法审查并裁定,不服者可上诉。
一、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怎么寄给法官
面对管辖权异议的申请,当事人首先需要书写一份正式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1.这份申请书应当清晰、明确地阐述为何认为受理案件的法院不具备管辖权,并提出相应的理由和证据。完成申请书的撰写后,当事人应直接将其邮寄给受理该案件的人民法院。
2.法院在收到申请书后,将依法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作出相应的裁定。
3.若当事人对裁定结果不服,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以进一步维护自身权益。
二、
提出管辖权异议所需条件
文庄律师网提醒,提出管辖权异议需满足一系列条件。
1.提出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本案的当事人,即原告或被告,其他诉讼参与人如证人、鉴定人等无权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
2.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内,超出此期限的异议将视为无效。
3.管辖权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但口头形式在特定情况下亦应被允许。
4.管辖权异议书必须向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直接提交,以确保异议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三、
管辖权异议的审核裁决流程
法院在收到管辖权异议申请后,将依法进行审查。
1.审查过程将围绕异议的理由和证据展开,以确定受理案件的法院是否确实存在管辖权问题。
(1)若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即法院确实不具备管辖权,法院将裁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2)若异议不成立,即法院认为自身具备管辖权,法院将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
2.裁定结果将送达双方当事人,若当事人对裁定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在上诉过程中,上级人民法院将对案件进行进一步审查,并作出最终裁决。
整个审核裁决流程旨在确保案件能够在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得到公正、高效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