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债务纠纷夫妻不一定有偿还义务。共同债务需双方连带清偿,如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个人债务则由负债方个人承担,如擅自资助他人或独自经营债务。
一、
债务纠纷夫妻有偿还义务吗
债务纠纷夫妻并非都有偿还义务。
1.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则夫妻双方均有连带清偿的义务。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2.若债务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如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他人、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且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等情形下的债务,则应由负债方以个人财产清偿,另一方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二、
夫妻哪些债务属于共同债务?
文庄律师网提醒,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虽然债务是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但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这些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三、
夫妻个人财产包括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个人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一方的婚前财产,即在结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如因工伤、交通事故等获得的赔偿金;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即明确指定由一方继承或接受的财产;
4.还包括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衣物、首饰等个人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个人投资所得、知识产权收益中明确归属个人的部分等。
这些财产均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