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执行期间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执行期间律师收费标准根据涉案金额阶梯式收费,确保公平合理。同时,申请费用也有明确规定,保障执行程序顺利进行。债权变更在执行期间也需注意。

一、

执行期间律师收费标准

  在执行期间,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依据涉及金额的多少来确定的。

  1.如果涉及的金额未超出一万元,那么律师的收费标准为固定的50元人民币。

  2.当金额位于一万元到五十万元之间时,律师的费用将按照1.5%的比例进行计算。当金额进一步上升到五十万元至五百万元之间,律师的收费比例将调整为1%。

  3.若金额达到五百万元至一千万元之间,律师的收费比例将降低至0.5%。

  4.若金额超过一千万元,律师的收费比例将进一步降至0.1%。这样的阶梯式收费方式旨在确保律师的收费既公平又合理,同时也充分考虑到不同金额下律师工作的复杂性和难度。

二、

执行期间申请费用

  除了律师费用外,执行期间还需要缴纳一定的申请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申请费的具体标准包括: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3.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4.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6.申请保全措施、支付令、公示催告等也需按照相应标准交纳费用。

  这些费用的交纳是执行程序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确保了执行程序的顺利进行。

执行期间律师收费标准  第1张

三、

执行期间债权变更

  在执行期间,债权人是可以变更的。根据法律规定,债权转让协议已依法达成且已依法通知债务人,可作为申请变更案件执行人的依据。

  1.这意味着,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且已依法通知债务人,那么第三人就可以成为新的债权人,继续参与执行程序。

  2.《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了代位权制度,即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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