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还要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标志劳动关系终止,而离职证明是劳动者离职的凭证,有助于后续求职和社保转移。
一、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还要离职证明么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后,通常仍需要离职证明。
1.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与离职证明在性质上存在本质区别。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后,由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文件,它标志着劳动关系的终止。
2.离职证明则是劳动者根据法律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侧重于证明劳动者离职的事实。
尽管双方已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但离职证明作为劳动者离职后的重要凭证,有助于劳动者在后续求职、社保关系转移等方面顺利进行。
因此,即便是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
二、
兼职合同是否算劳动合同?
文庄律师网提醒,兼职合同属于劳动合同的一种形式。
1.兼职,即非全日制用工,通常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相对灵活,但每日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2.兼职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协议,但无论形式如何,都确立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以小时为单位计算工作时间,其便捷性和灵活性既满足了用人单位灵活用工的需求,也为劳动者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因此,兼职合同应当被视为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
三、
怀孕期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职工本人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受到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某些条款(如经济性裁员、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解除劳动合同。
2.这是为了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她们在特殊时期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和照顾。然而,如果女职工自愿提出辞职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则不受此限制。
因此,在女职工怀孕期间,除非有特殊情况且双方协商一致,否则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