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包括不可抗力事故的范围及其法律后果,如解除合同、中止合同的情况,以及买卖双方可援引的不可抗力免责条款。
一、
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包括哪些内容和条款
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通常涵盖范围和法律后果这两方面的内容。
1.关于不可抗力事故的范围,这部分应具体明确,避免在发生不可抗力事故时产生解释上的分歧和纠纷。
2.关于不可抗力事故的法律后果,这包括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在何种情况下只能中止合同,以及买卖双方都可援引的不可抗力免责条款。
3.《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明确规定:
(1)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3)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二、
合同的效力状态具体有哪些
合同的效力状态主要包括四种: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销合同。
1.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是两种最为常见的状态,它们之间呈对立关系。
2.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销合同则是有条件的有效合同或者无效合同,其效力视条件是否成就而定。
(1)效力待定合同主要包括三类:
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②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③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
(2)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因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存在可撤销的法定事由,当事人一方或者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一经撤销则成为无效合同,不被撤销则为有效合同。
3.《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至第一百五十一条进一步明确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下,合同的效力状态及其处理方式。
三、
哪些格式合同条款属无效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格式合同中的无效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具有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明确禁止的事项,或者违反了公序良俗的事项;
2.具有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形,同时损害了国家利益的;
3.提供格式条款的合同当事人不公平的免除自己的义务,或者加重了对方的责任。
4.《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明确规定了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1)具有《民法典》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
(3)加重对方责任、
(4)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以及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等。
总之,格式合同因其便利性和高效性在现代社会中被广泛应用,但其也带来了公平性和透明度的挑战。因此,在签订格式合同时,双方应了解合同条款的内容,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