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撤销的方法是可通过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实现,双方和解或满足特定条件时,被拆迁方或需归还补偿款给拆迁方,此过程遵循《民法典》规定。撤销后,财产变动应恢复原状或补偿,过错方需赔偿损失。
一、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怎样才能撤销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撤销,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实现。
1.一旦双方达成和解或满足特定条件,被拆迁方可能需将已获得的补偿款归还给拆迁方。这一过程遵循《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其中明确指出,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若因此导致财产变动,应恢复原状或进行相应补偿。若存在过错方,还需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二、
可撤销的拆迁补偿情形有哪些
文庄律师网提醒,拆迁补偿协议在以下情形下可被撤销:
1.若协议基于重大误解而签订,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
2.若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协议,受欺诈方同样享有撤销权;
3.若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且对方知情或应知情,受欺诈方亦可请求撤销;此外,若协议系因胁迫手段签订,受胁迫方有权撤销;
4.若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困境或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导致协议显失公平,受损害方亦有权请求撤销。
三、
拆迁补偿口头和书面协议区别
拆迁补偿中的口头协议与书面协议存在显著差异。
1.口头协议仅以语言为表现形式,虽具有简便快捷的优点,但在履行约束和纠纷解决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2.一旦发生争议,口头协议往往难以取证,难以明确责任归属。相反,书面协议以文字形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能够有效预防和解决纠纷。
3.书面协议也可能影响交易便捷性,增加缔约成本。因此,在选择协议形式时,需综合考虑交易紧迫性、信任度、标的额大小、履行期限长短及交易重要性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