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年休假不一定要劳动者主动提出休假申请。实际上,年休假并非必须劳动者主动提出。用人单位也应考虑并安排员工年休假,确保员工能享受这一法定权利。
一、
年休假一定要劳动者主动提出休假申请吗
年休假作为劳动者的一项法定权利,其享有与行使并不一定完全依赖于劳动者的主动申请。
1.虽然《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中提到,年休假需要“考虑职工本人意愿”,但这并不意味着劳动者必须主动提出休假申请。
2.实际上,用人单位在安排工作时,也应主动考虑并合理安排员工的年休假,确保员工能够充分享受这一权利。
因此,年休假并非一定要劳动者主动提出休假申请。
二、
不申请年休假会如何处理
1.如果劳动者未主动申请年休假,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
2.如果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未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安排的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那么用人单位应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这是《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所规定的,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
年休假未休的补偿标准
文庄律师网提醒,对于年休假未休的补偿标准,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1.这一补偿标准是基于保障劳动者权益的角度出发,旨在弥补劳动者因未能享受年休假而造成的损失。
2.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日工资收入”是按照职工在企业的工资总额除以职工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得出的。如果劳动者未休年休假的天数较多,那么补偿金额也会相应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