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老板与员工签合作协议一般是签公司名。在签订时,员工应亲笔签名以确认身份和意愿,若老板代表公司,则需签公司名并加盖公章,以示法人身份和权限,确保签名与合同当事人一致,预防法律纠纷。
一、
老板与员工签合作协议签谁的名
在老板与员工签订合作协议时,应当明确签名的主体,具体如下:
1.根据法律规定,代签合同一般签被代理人的名字,即在此情境下,合作协议应由员工本人签名,以确认其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身份和意愿。
2.如果老板代表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则应当签署公司的名称并加盖公司公章,以表明其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和权限。
因此,在老板与员工签订合作协议时,应确保签名主体与合同当事人一致,避免产生法律纠纷。
二、
合作协议代签的法律规定
文庄律师网提醒,合作协议代签的合法性取决于代签人是否具有合法的代理权限。
1.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在委托代理中,代签人必须持有被代理人出具的合法委托书,并在委托书的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
2.如果代签人没有代理权限或超越代理权限签署合作协议,则该协议对被代理人不产生法律效力。
3.如果代签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签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