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学生在校期间摔倒学校有责任,但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无民事能力学生受伤,学校原则担责;限制民事能力者,学校有过错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一、
学生在校期间摔倒学校有责任吗
学生在校期间摔倒,学校是否需承担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对于8周岁以下的学生,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期间受到伤害,原则上学校应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学校能证明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这体现了法律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特殊保护。
2.对于8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学生,即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则承担过错责任,即若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导致学生在校期间受伤害,则需承担相应责任。
二、
学生在校摔倒责任如何判定
文庄律师网提醒,学生在校摔倒责任的判定,关键在于学校是否尽到了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
1.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学校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
2.若学生在校摔倒是由于学校未尽到这些职责所致,如地面湿滑未及时清理、设施损坏未及时维修等,则学校需承担责任。
3.若学校已尽到相应义务,学生摔倒系自身原因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学校的因素造成,则学校无需承担责任。
三、
学校对摔倒学生的赔偿标准
学校对摔倒学生的赔偿标准,通常依据学生实际遭受的损失及学校的过错程度来确定。
1.具体赔偿项目可能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
2.若构成伤残,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3.精神损害赔偿也可视情况提出。赔偿标准的确定需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当地经济水平及法律规定等多方面因素。
4.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家长与学校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寻求法律援助或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