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被打后医院开具的证明能作为证据。该证明包含伤情、治疗经过及诊断意见,能直观反映受害人状况及伤害程度,对证明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至关重要。
一、
被打医院开具的证明可以作为证据吗
被打后,医院开具的证明在法律上确实可以作为一种证据,用于证明案件事实。
1.医院开具的证明通常包含受害人的伤情描述、治疗经过及医生的诊断意见等,能够直观地反映受害人的身体状况及遭受的伤害程度,对于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及损害后果具有重要作用。
2.在涉及人身伤害的民事或刑事案件中,医院开具的证明往往成为关键证据之一。
二、
民事诉讼中证据的要求是什么?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在民事诉讼中,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必须满足一定的要求。
1.证据必须与要证明的案件事实具有关联性,即证据能够直接或间接地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或争议焦点。
2.证据必须具有合法性,包括证据主体合法、证据形式合法、证据取得方法合法以及证据程序合法。这要求证据的来源、收集、保存、提交等环节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3.证据还应当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必须是真实发生的,而非主观臆造或虚构的。
三、
如何认定被打医院证明的证明力?
在民事诉讼中,医院开具的被打证明的证明力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和法官的自由心证来综合认定。
1.法律可能对某些类型证据的证明力有明确规定,如《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关于证据的规定,这些规定为法官认定证据证明力提供了法律依据。
2.由于法律不可能穷尽所有情况,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法官需要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之间的关联程度,独立地对证据证明力进行自由心证。
3.在认定医院开具的被打证明的证明力时,法官会考虑证明的出具机构、出具人的资质、证明内容的真实性及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等因素,综合判断该证明在案件中的证明作用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