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抚养费给不起可以少给付一些。根据《民法典》规定,双方可协商调整抚养费,如长期患病、丧失劳动能力等特定情形下,一方可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特殊情形消失后,抚养费应恢复或重新协商。
一、
抚养费给不起可以少给付一些吗
面对抚养费给付压力,确实存在经济困难时,抚养费给不起是可以申请少给付一些的。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抚养费的数额首先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时可以考虑到不损害子女利益的前提下进行适当调整。
2.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而具备特定情形的一方,如长期患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来源丧失且抚养子女的一方亦无力承担,或者因犯罪被收监改造等,均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但需注意,当这些特殊情形消失时,抚养费应恢复原定数额或重新协商确定。
二、
放弃抚养权是否可免抚养费?
文庄律师网提醒,放弃抚养权并不等同于免除抚养费的支付义务。
1.抚养孩子既是父母的权利也是其不可推卸的义务,因此,即便在离婚时放弃了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作为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父或母依然需要承担支付抚养费的法律责任。
2.这一规定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中得到了明确,它强调了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且这种负担不受父母间抚养权归属的影响。
三、
多年未给抚养费应如何处理?
对于多年未给抚养费的情况,处理方式取决于离婚时的协议或法院判决。
1.若双方是协议离婚的,未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可通过法律途径,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2.而若双方是通过诉讼离婚的,则未执行法院判决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另一方有权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这两种方式均能有效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得到应有的抚养支持。同时,这也再次强调了抚养费的支付是父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受时间推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