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假冒注册商标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在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上有区别。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的是商标专用权,对象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侵犯的是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对象为伪劣产品。
一、
假冒注册商标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有什么区别
假冒注册商标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的区别。
1.从侵犯的客体来看:
(1)假冒注册商标罪主要侵犯的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侧重于保护商标专用权。
(2)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则主要侵犯的是国家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市场管理制度以及广大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侧重于打击产品质量问题。
2.两者的犯罪对象也截然不同:
(1)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对象是假冒他人已经注册的商品,这些商品的质量可能合格,也可能不合格,但重点在于商标的使用是否合法。
(2)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对象则是伪劣产品,即质量不符合有关产品质量法要求的产品。
二、
两罪侵犯的客体与对象差异
文庄律师网提醒,假冒注册商标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在侵犯的客体与对象上具有明显的差异。
1.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的是商标专用权和国家商标管理制度,犯罪对象则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2.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侵犯的是国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市场管理制度和消费者权益,犯罪对象是伪劣产品。
3.这种差异使得两罪在定罪量刑时需要考虑的因素也不同。
三、
假冒商标罪与伪劣产品罪如何判定
在判定假冒商标罪与伪劣产品罪时,我们需要关注以下几个要点。
1.要明确犯罪侵犯的客体和对象,即区分是侵犯商标专用权还是产品质量问题。
2.要考察犯罪对象的特点,即商品是否假冒注册商标或是否为伪劣产品。
3.还需要考虑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
4.在具体操作中,我们可以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判断。例如,《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对假冒注册商标罪有明确的定罪量刑规定,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则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进行定罪量刑。
5.在司法实践中,我们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结合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进行综合判断,以确保定罪量刑的准确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