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拆迁安置房过户给子女,需确保房产住满5年后按正常过户流程操作,即签订买卖合同,明确权益与义务;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如适用)、税费凭证、合同及房产证等材料,前往交易中心办理过户,双方需亲自到场签字。

一、

拆迁安置房过户给子女需要什么手续

  拆迁安置房过户给子女,首先需要确保该安置房已满足办理房产证的条件,即房产住满5年。随后,按照正常的过户流程进行:

  1.需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明确交易双方的权益与义务,包括付款方式及时间节点。

  2.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如适用)、税费缴纳凭证、合同以及房产证等必要材料,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3.值得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场签字,若一方无法到场,则需通过公证处办理委托手续。

二、

安置房过户给子女费用是多少?

  文庄律师网提醒,安置房过户给子女的费用涉及多个方面,具体包括:

  1.交易手续服务费:根据房屋性质(住宅或非住宅)不同,费用有所差异,一般为6元/平方米(住宅,且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或10元/平方米(非住宅)。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2.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由买方承担。

  3.土地收益金:针对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在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由卖方承担。

  4.核档费:每宗50元。

  5.契税:根据房屋交易价格及性质(如是否自用普通住宅、是否拆迁补偿等)计算,税率一般为3%,但存在减半或免征情况,由买方承担。

  6.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7.个人所得税:若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卖方需承担个人所得税,税率根据具体情况可为20%或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

拆迁安置房过户给子女需要什么手续  第1张

三、

过户安置房给子女需准备哪些材料?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证明房屋产权归属。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若由开发商代办过户手续,需提供此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证明原房屋产权状况。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确认过户双方身份信息。

  5.拆迁安置协议:作为房屋来源及权属变更的法律依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正式提出过户申请。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8.测量分户平面图:明确房屋具体结构及面积。

  9.特殊情况下材料: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确保过户手续的合法性及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