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离婚诉讼期间房贷由双方共同偿还。双方可协商一方偿还,但负债仍属共同债务。离婚后,银行可向任一方追偿,未获房一方代偿后有追偿权。

一、

离婚诉讼期间房贷怎么还

  离婚诉讼期间房贷双方偿还。

  1.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因此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

  2.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离婚了,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共同来偿还。当然,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也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

  3.具体来说,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这意味着,即使离婚后,双方仍需对房贷负责,银行可以向任何一方要求偿还贷款。

  4.如果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代偿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因此,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应就房贷还款问题进行协商,明确还款责任,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二、

离婚房贷是否算共同债务?

  关于离婚房贷是否算共同债务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及上述分析,可以明确的是,婚后购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未还清的贷款则算是夫妻的共同债务。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夫妻内部可以约定房产归属以及债务如何分担,但这种约定仅在夫妻双方之间生效,不能对抗债权人。

离婚诉讼期间房贷怎么还  第1张

三、

离婚后房贷追偿如何处理?

  文庄律师网提醒,离婚后房贷追偿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双方协商并明确责任。

  1.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有权向其配偶追偿。在这种情况下,未获取房屋的一方如果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就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2.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双方在离婚时应就房贷追偿问题进行协商,并签订相关协议。协议中可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追偿的方式和流程。

  3.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在处理离婚房贷追偿问题时,双方应保持冷静和理性,尊重对方的权益和利益,以达成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