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假冒伪劣食品触犯食品安全法,不直接定罪某条,但违反安全标准、经营者义务等规定。刑事责任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等条款追究。
一、
假冒伪劣触犯食品安全法哪一条
对于假冒伪劣食品触犯的食品安全法具体条款,通常此类行为并不直接对应《食品安全法》中的某一条款进行定罪,而是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来判定。
1.从食品安全的整体法律框架来看,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中关于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者义务以及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方面的规定。
2.这些规定共同构成了对食品安全的法律保障。具体到刑事责任的追究,则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等相关条款进行。
二、
假冒伪劣食品刑法处罚规定
文庄律师网提醒,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及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构成犯罪的,将受到刑事处罚。
1.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且销售金额达到一定数额的,将面临不同幅度的有期徒刑、拘役及罚金处罚。
2.如果生产、销售的产品同时触犯了其他相关刑法条款(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则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3.《刑法》第一百五十条还规定了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即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三、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量刑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量刑标准主要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根据销售金额的不同档次,分别处以不同的有期徒刑、拘役及罚金。
1.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如果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还构成其他犯罪的,将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这体现了我国刑法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