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追究时效是六个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未被发现,将不再处罚。此期限从行为发生日起算,若行为连续或继续,则从行为终了日起算。
一、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追究时效是多久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追究时效是六个月。
1.针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追究时效问题,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们可以明确得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将不再进行处罚。
2.这里的“六个月”期限,是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的。若该行为具有连续或继续状态,则应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这六个月的期限。
二、
治安管理处罚有何种类
文庄律师网提醒,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警告是一种最轻的处罚形式,它适用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轻微且违法后态度较好的人。警告更多地体现出教育的功能,但仍属于行政处罚范畴,具有强制性。
2.罚款是一种较为普遍的处罚形式,它要求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
3.行政拘留又称治安拘留,是一种较为严重的处罚形式,它剥夺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一定时间内的人身自由。这种处罚方法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严重的人。
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也是一种处罚形式,它属于资格罚的范畴,被处罚的主体因此失去了继续进行某种活动的资格。
5.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仅适用于外国人,且一般作为附加处罚,不得独立适用。驱逐出境的程度强于限期出境,若被处罚人不履行限期出境的义务,可再行驱逐出境。
三、
治安处罚法如何规定时效
1.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时效的规定主要体现在第二十二条。该条规定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将不再进行处罚。
2.这一规定明确了治安处罚的时效期限,即六个月。同时,该条还规定了时效期限的计算方式,即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若行为具有连续或继续状态,则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