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签了认购书定金并不是就不退了。若因开发商原因导致无法订立正式买卖合同,可要求返还甚至双倍返还定金;而因买方原因导致则定金不退。
一、
签了认购书定金就不退了吗
面对签了认购书后定金是否不可退还的问题,答案并非绝对。
1.认购书作为预约合同,其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若因开发商原因未能订立正式房屋买卖合同,受害人不仅可以要求返还定金,还有权请求双倍返还。
2.若因买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订立,则定金不予退还。因此,关键在于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原因。
3.《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即违约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或应双倍返还定金。
二、
认购书定金退还的条件是什么?
文庄律师网提醒,认购书定金退还的条件主要取决于合同无法订立的原因及双方约定。
1.若双方未明确约定定金退还条件,通常可协商退款。
2.若因开发商原因(如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导致合同无法订立,定金应退还。
3.若因买方原因且开发商无隐瞒,买方需按认购书约定支付违约金后可能获得部分或全部定金退还。
4.若因双方对合同条款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定金亦应退还。
三、
未签购房合同认购书定金处理?
在未签订购房合同的情况下,认购书定金的处理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若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认购书无效,定金应退还。
2.若因买方违约(如未按时签约)导致合同未订立,定金不予返还。若卖方违约(如转售他人),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3.若双方在规定期限内正式签约,定金可抵作楼款或收回。若因合同条款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卖方亦应退还定金。
4.若一方在签约时对认购书条件进行修改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按定金罚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