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法院在收到解除保全申请后,五日内应裁定解除账户;若情况紧急,则需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以确保被保全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恢复。
一、
法院保全帐户什么时候解除
当人民法院收到解除保全的申请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应当迅速行动。
1.法院应在五日内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2.对于情况紧急的特殊情况,法院则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迅速裁定解除保全,以确保被保全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恢复。
二、
解除保全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文庄律师网提醒,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3条,申请保全人应当及时申请解除保全的法定情形主要包括六种:
1.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未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
2.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裁申请、准许撤回仲裁申请或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
3.仲裁申请或请求被仲裁裁决驳回的。
4.其他人民法院对起诉不予受理、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
5.起诉或诉讼请求被其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驳回的。
6.申请保全人应当申请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这些情形均要求申请保全人及时采取行动,以避免对被保全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