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非吸取保候审必须结案的时间,公安1个半月,检察院最长7个月,法院则更灵活,可能长达数年。因此具体取决于案情、证据收集及司法程序。各阶段时间也不同。
一、
非吸取保候审多久必须结案
针对非吸取保候审(通常我们直接称之为“取保候审”)多久必须结案的问题,实际上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时间限制。
1.结案的时间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证据的收集与审查进度,以及司法程序的进行。
2.一般而言,取保候审的期限每次最长为一年,且可实施三次。但具体到结案时间,还需考虑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各阶段的工作效率和案件复杂性。
(1)若公安机关认为无犯罪事实或证据不足,通常在1个半月内会释放被取保候审人。
(2)进入检察院阶段后,最长可能持续7个月左右,若未能在此时间内结案,继续追查将变得较为困难。
(3)至于法院阶段,结案时间则更加灵活,可能长达数年,这取决于庭审安排、证据收集与审理进度等多种因素。
二、
非吸取保候审适用条件
文庄律师网提醒,非吸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正在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取保候审的适用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有效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防止社会危险性的发生。
三、
非吸取保候审的变更撤销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不当时,应及时撤销或变更。取保候审的变更或撤销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11.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
12.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这些变更或撤销的理由体现了法律对取保候审制度的灵活性和适应性,旨在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和效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