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开庭审理是指案件正式进入审理阶段,其意义在于通过公开、公正程序查明事实,保障当事人权利,确保法律正确实施,为公正裁判奠定基础。
一、
开庭审理是什么意义
1.开庭审理是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及行政诉讼中的重要环节,它标志着案件正式进入审理阶段。
2.开庭审理的意义在于,通过公开、公正的程序,查明案件事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
3.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审判长负责主导庭审进程,确保庭审活动有序进行,同时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通过开庭审理,法院能够全面、客观地了解案件情况,为作出公正裁判奠定坚实基础。
二、
开庭审理时审判长有哪些职责?
文庄律师网提醒,开庭审理时,审判长承担着多项重要职责。
1.审判长需宣布开庭,并传被告人到庭,随后查明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文化程度等,以及是否受过法律处分、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等。
2.审判长需宣布案件的来源、起诉的案由,以及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等诉讼参与人的名单。
3.在庭审过程中,审判长还需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如申请回避、提出证据、自行辩护等。
4.审判长还需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并作出相应决定。在庭审过程中,审判长还需主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确保庭审活动顺利进行。
三、
开庭审理中当事人有哪些权利?
在开庭审理中,当事人享有多项重要权利。
1.当事人有权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回避,以确保庭审的公正性。
2.当事人有权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勘验、检查,以充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被告人还有权自行辩护,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的陈述,以表达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这些权利的保障,使得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促进了庭审的公正、公平和高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