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不一定就是谁的房子。一般情况下,房产证名字代表了产权归属,但夫妻共购房产属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分割。
一、
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就是谁的房子吗
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确实在大多数情况下代表了房屋的所有权归属。
1.根据我国法律,房产是以登记为准的,即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产权原则上就归谁所有。
2.这里存在一个重要的例外情况,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房产,无论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哪一方的名字,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这类房产需要进行平均分割。
因此,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并不绝对等同于房屋就属于谁,特别是在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
二、
夫妻共有房产的判定标准
文庄律师网提醒,夫妻共有房产的判定主要基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或受赠等事实。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以夫妻双方名义还是以其中一方名义购买的房产,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对于继承或受赠的房产,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未明确指定归一方所有,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判定夫妻共有房产时,还需考虑双方的出资比例、购房时间、房屋用途等因素,以公平合理地划分双方权益。
三、
房产证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房产证的办理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买卖双方在完成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需持房屋买卖合同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
2.在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双方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和资料缴纳相关税费并办理过户手续;
3.买方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并提交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等相关材料;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在办理过程中,如有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办理,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所需材料的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