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侵犯肖像权在《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有明确规定,包括未经同意使用、制作、丑化或污损肖像等行为。侵犯肖像权需承担民事责任,严重情况下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一、
侵犯肖像权在第几条
在《民法典》中,关于侵犯肖像权的具体规定位于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1.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2.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一法律条款为我们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即任何人在未经肖像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使用、公开或以其他方式侵犯其肖像权。
二、
构成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构成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未经肖像权人同意,擅自使用其肖像。这包括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将他人的肖像用于商业目的或非商业目的。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即使是非营利性的使用,如果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也可能构成侵权。
2.擅自制作他人肖像。这包括偷拍、偷录等行为,以及未经允许擅自复制、翻拍他人的照片或视频。这些行为侵犯了肖像权人的专有权,属于侵权行为。
3.恶意侮辱、污损他人肖像。这包括以侮辱、丑化、玷污、毁损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或破坏他人肖像的完整性。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肖像权,还可能侵犯名誉权等其他人格权。
三、
侵犯肖像权的法律责任
侵犯肖像权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两个方面,在大多数情况下,侵犯肖像权属于民事侵权行为,主要承担民事责任。
1.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的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2.在侵犯肖像权的案件中,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3.虽然侵犯肖像权不属于刑法调整范围,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构成犯罪,如侮辱、诽谤等,则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因此,在处理侵犯肖像权的案件时,需要综合考虑民事和刑事两个方面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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