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拆迁安置逾期,被拆迁人应起诉负责实施拆迁并承担安置责任的主体,如县市级政府或受其委托的部门。若逾期由具体行政行为导致,则该行为机关也应成为起诉对象。
一、
拆迁安置逾期应该起诉谁
拆迁安置逾期,被拆迁人应当起诉谁,直接来说,拆迁安置逾期的起诉对象应当是负责实施拆迁并承担安置责任的主体。
1.在拆迁过程中,由于涉及的部门众多,包括拆迁公司、拆迁指挥部、拆迁办、村委、街道办,以及各级政府等,因此确定起诉对象并非易事。
2.根据法律规定,通常应当是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作为征收部门,但具体实施征收的可能是受其委托的其他行政部门或街道办、村委会等。
3.在拆迁安置逾期的情况下,被拆迁人应当首先明确是哪个主体未能履行安置责任,然后以此作为起诉对象。
4.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拆迁安置逾期是由于某个具体行政行为导致的,那么该行政行为的作出机关也应当成为起诉对象。
因此,被拆迁人在起诉前,应当仔细分析拆迁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确定导致安置逾期的具体原因和责任主体。
二、
拆迁逾期行政诉讼的准确对象?
文庄律师网提醒,拆迁逾期行政诉讼的准确对象,应当是具体实施了拆迁行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这一判断基于《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1.如果拆迁安置逾期是由于行政机关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安置责任导致的,那么该行政机关就应当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2.如果拆迁过程中存在多个行政机关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情况,那么这些行政机关也应当成为共同被告。
3.如果拆迁安置逾期是由于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未能履行安置责任导致的,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委托的行政机关也应当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因此,被拆迁人在提起行政诉讼时,应当准确确定起诉对象,以确保诉讼的有效性。
三、
拆迁逾期告错主体如何处理?
在拆迁逾期行政诉讼中,如果被拆迁人告错了主体,即起诉了并非实际责任主体的行政机关,那么其诉讼请求可能会被法院驳回。
1.被拆迁人应当认真分析导致告错主体的原因,明确实际责任主体,并尽快向法院提出变更被告的申请。如果法院认为变更被告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可以允许被拆迁人变更被告并继续诉讼。
2.如果被拆迁人已经多次诉讼并告错主体,导致诉讼成本增加且未能解决实际问题,那么其可以考虑通过调解、协商等方式解决纠纷。
3.如果拆迁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或不当行为导致被拆迁人权益受损的,被拆迁人还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或寻求法律援助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在拆迁逾期行政诉讼中告错主体后,被拆迁人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并寻求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