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拘留的人可能要带手铐。刑事拘留时,为防逃跑等危险,可使用手铐。刑事拘留时使用手铐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八条。
一、
拘留的人要带手铐吗
拘留的人有可能要带手铐,具体情况如下:
1.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2.为了保障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防止被拘留人逃跑、行凶、自杀等危险行为,使用手铐等约束性警械是合法且必要的。
二、
刑事拘留可用手铐的法律依据
刑事拘留时使用手铐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八条。
1.该条款明确规定,人民警察在执行逮捕、拘留等任务时,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2.法律规定确保了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时,能够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障自身和被拘留人的安全。
三、
刑事拘留流程及时间规定
刑事拘留的流程及时间规定如下: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2.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3.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4.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5.如果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情况。
6.对于需要继续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这一流程和时间规定确保了刑事拘留的合法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