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私人居间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依法成立即具法律约束力。双方需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私人居间合同的核心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
一、
私人居间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
私人居间合同受法律保护。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的规定,中介合同作为中介人向委托人提供订立合同机会或媒介服务的合同形式,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这意味着,只要居间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它就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双方必须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二、
私人居间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
私人居间合同,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的法律特征:
1.服务性:私人居间合同的核心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这种服务可以是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也可以是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中介人并非合同的当事人,其角色是协助委托人达成交易。
2.无介入权:中介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实质的介入权。他们只负责传递信息、协调沟通,不直接参与合同的订立过程。
3.双务、有偿、诺成性:
(1)中介合同是双务合同,即双方互负义务;同时,它也是有偿合同,中介人提供服务后有权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2)它还是诺成合同,即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合同即成立,无需实际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
三、
居间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居间人的权利方面:
1.报酬请求权:居间人有权请求委托人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报酬的数额和标准应事先约定,且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
2.费用偿还请求权:在特定情况下,如合同约定由委托人承担居间费用,居间人有权请求委托人偿还其已支付的合理费用。
居间人的义务方面:
1.报告义务:居间人应如实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
2.忠实义务:居间人应忠诚于委托人,不得损害委托人的利益,也不得与第三人串通损害委托人的利益。
3.负担居间费用义务:在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情况下,居间活动的费用一般由居间人自行承担。
4.隐名和保密义务:在隐名居间中,居间人应尊重委托人的隐名要求,不得擅自披露委托人的身份信息,居间人还需对在居间活动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和其他敏感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5.介入义务:在特定情况下,如为了保护隐名当事人的利益,居间人可能需要在一定范围内承担介入义务,以履行辅助人的身份协助完成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