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起诉离婚对于对方的贷款借条,可以先辨债务,如果属于共同债务,则由双方共同承担。具体需要根据法律规定,核实性质,收集证据,若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确保权益。
一、
起诉离婚对方的贷款借条怎么办
在起诉离婚过程中,面对对方持有的贷款借条,首先需明确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具体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2.若该贷款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且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则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3.对于贷款借条的处理,建议采取以下步骤:
(1)核实债务性质:审查借条内容,了解借款用途、金额、时间等,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2)收集证据:收集与借款相关的银行流水、转账记录、消费凭证等证据,以证明借款的实际用途及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3)协商处理:在离婚诉讼中,与对方就债务承担问题进行协商,争取达成一致意见。若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4)法律途径:若对方拒绝承担债务或存在欺诈行为,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债务性质及分担比例。
二、
离婚时贷款是否算共同债务
文庄律师网提醒,离婚时贷款是否算共同债务,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共同签字或追认的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因此,在离婚时,对于贷款是否属于共同债务,需结合上述规定及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