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诉前财产保全有用。诉前财产保全效用显著,它能有效防止义务人转移或挥霍财产,确保有足够的财产可供执行,降低执行难风险,同时可迅速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减少损失。
一、
诉前财产保全有用吗
诉前财产保全确实有用,它作为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其效用显著。
1.它能有效防止义务人在诉讼前转移、隐匿或挥霍财产,从而确保即使进入诉讼程序,也有足够的财产可供执行,降低了胜诉后执行难的风险。
2.由于被申请人的财产已被法院控制,一旦判决生效,可立即执行,迅速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减少损失。
因此,诉前财产保全不仅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更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
二、
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
文庄律师网提醒,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未来可能提起的诉讼请求中涉及财产给付;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可能导致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与被申请人存在争议或认为权利受到侵犯的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
4.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以确保在保全措施错误时能够赔偿被申请人的损失。
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均需交纳保全费用,并遵循相应的诉讼收费办法。
三、
诉前与诉讼中财产保全区别
诉前财产保全与诉讼中财产保全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1.申请主体不同。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向法院提出,而诉讼中财产保全则由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也可在必要时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2.申请时间不同。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起诉前提出,而诉讼中财产保全则应在案件受理后、判决生效前申请。
3.对担保的要求也不同。诉讼中财产保全,法院可能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但并非绝对要求;而诉前财产保全则必须提供担保,否则将驳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