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承租方合同丢了不必慌张,可联系中介或房东获取复印件。合同中止需双方协商,但出租人提前终止需符合条件。合同效力不因遗失而消失,可通过其他证据证明合同存在。

一、

承租方合同丢了怎么办

  当承租方发现租房合同遗失时,不必过于担忧。

  1.若该合同是与中介公司签订的,承租方可以直接联系中介公司,请求其提供合同复印件。因为中介公司通常会保留合同的备份,以应对各种可能的需求。

  2.若合同是与个人房东签订的,承租方应尽快与房东取得联系,解释合同遗失的情况,并协商补签或复印原合同的事宜。

  3.在《民法典》中,第七百零三条明确规定了租赁合同的定义,即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4.而第七百零四条则详细列举了租赁合同应包括的内容,如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等。

  5.第七百零七条还指出,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无论是与中介还是个人房东签订的合同,都应保留好书面材料,以备不时之需。

二、

承租方中止合同方式

  1.承租方在特定情况下有权提出中止租房合同。但需注意,终止合同通常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2.在某些情况下,出租人也可能提出提前终止合同,但承租人应了解出租人提出此要求所需具备的条件或理由。

  3.即使出现上述情况,承租人在面对出租人提出提前终止合同时,也有权保护自己的权益。

  4.当出租人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收回住房时,承租人可要求出租人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并协商合理的解决方案。

  5.在《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中,列举了债权债务终止的几种情形,包括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等。

承租方合同丢了怎么办  第1张

三、

承租方合同效力解释

  1.即使租房合同遗失,其效力并不因此消失。丢失合同并不会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2.一份合同只要符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所规定的条件,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违背公序良俗,便具有法律效力。

  3.对于承租方来说,若合同遗失且无法找回原件,可通过其他方式证明合同的存在和有效性。

  4.若有租金交纳证明、押金条等证据能够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和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那么即使合同原件丢失,承租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在与房东或中介协商处理合同遗失问题时,承租方应保持冷静和理性,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并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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