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试用期员工若不符合录用条件,企业可协商或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进行通知。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一、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通知

  试用期员工若不符合录用条件,企业可以选择协商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针对单方面解除的情况,企业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律流程:

  1.入职时员工需签订岗位职责说明书、录用条件说明以及考核制度,这是确保后续操作合法性的基础。

  2.在试用期内,企业应对员工进行考核,并保留员工确认的考核结果作为依据。

  3.若员工确实不符合录用条件,且双方无法协商一致,企业可直接向员工送达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通知,并单方面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二、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文庄律师网提醒,关于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有着明确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试用期的长短也有所区别。

  1.具体来说,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且试用期必须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通知  第1张

三、

试用期辞退的法律风险及预防

  在试用期辞退员工时,企业需警惕潜在的法律风险。

  1.若企业未遵循合法流程或未满足前提条件,单方面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员工,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因此,企业在辞退员工前,应确保所有流程合法合规,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2.企业应加强试用期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和录用条件,确保员工在入职时即了解并接受这些条件。同时,企业还应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进行客观、真实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