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程序办理需先向侦查部门报案,立案后由侦查部门确认违法行为并收集证据,随后移送检察院或法院审理。除公诉外,申请执行人还可通过自诉方式维权。
一、
拒执罪程序怎么办理
拒执罪全称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程序的办理首先涉及立案环节,需前往侦查部门报案。在侦查部门确认违法行为存在并掌握确凿证据后,案件将被移送至人民检察院或法院进行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拒执罪的追诉途径,除了公诉程序外,还允许申请执行人通过自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需满足哪些条件?
文庄律师网提醒,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的提起需满足两大条件:
1.申请执行人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且该行为已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达到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
具体表现为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了八种特定行为之一,如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财产情况、伪造证据妨碍执行等。
2.申请执行人还需证明自己曾就上述行为提出控告,但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未予追究刑事责任。这两个条件的设立,旨在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防止滥用自诉权利。
三、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的具体流程包括:
1.申请执行人需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证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存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并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自诉状及证据材料,正式启动自诉程序。
3.法院在收到自诉材料后,将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立案条件。若符合,则立案受理;若不符合,将裁定不予受理或要求补充材料。
4.立案后,法院将组织庭审,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并依法作出判决。
5.在判决作出前,若被告人履行了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或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法院可视情况裁定准许撤诉或终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