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法院不一定是根据检察院建议量刑标准来判案。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但并不绝对依赖。在多种情形下,如被告人行为不构成犯罪、否认指控等,法院有权不采纳检察院建议,并依法独立判决。

一、

法院是根据检察院建议量刑标准来判案吗

  法院在判决案件时,并不完全依赖于检察院的量刑建议。

  1.对于认罪认罚的案件,人民法院通常会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这一做法并非绝对。

  2.在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下,法院有权不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

  例如,当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违背意愿认罪认罚、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或者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时,法院都可能不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

  3.如果法院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并经过人民检察院调整仍不符合要求时,法院将依法独立作出判决。

二、

认罪认罚案件法院如何审查?

  文庄律师网提醒,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认罪认罚案件,法院在审查过程中会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法院会检查人民检察院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是否充分告知了其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2.法院会核实是否随案移送了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意见的笔录。

  3.如果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了调解、和解协议或者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法院会要求随案移送相关的调解、和解协议或谅解书等材料。

  4.对于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案件,法院会确认是否随案移送了具结书,并审查具结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法院是根据检察院建议量刑标准来判案吗  第1张

三、

认罪认罚从宽如何认定?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认定涉及“认罪”、“认罚”和“从宽”三个方面的把握。

  1.“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即使对个别事实情节提出异议或对行为性质进行辩解,但表示接受司法机关认定意见的,仍不影响“认罪”的认定。

  2.“认罚”则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这一态度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如表示愿意接受处罚、接受起诉或不起诉决定、认可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等。

  3.“从宽”处理既包括实体上的从宽处罚,也包括程序上的从简处理。

  “可以从宽”并非一律从宽,对于犯罪性质和危害后果特别严重、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即使认罪认罚也可能不足以获得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