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合同违约金可以不接受。守约方认为违约金过高或不符实际损失时,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同时,守约方有权选择不接受违约金,而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一、
合同违约金可以不接受吗
面对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作为合同的一方,完全有权利选择不接受违约金作为违约的补偿方式。
1.当一方违约时,根据《民法典》规定,虽然双方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但如果守约方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不符合其实际损失,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适当调整。
2.守约方有权在要求支付违约金和继续履行合同之间作出选择,即可以选择不接受违约金而坚持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二、
何种情况可要求履行合同免违约金?
文庄律师网提醒,在特定情况下,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而免除支付违约金的责任。这主要发生在以下情形中:
1.对于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虽然可以要求继续履行,但并未免除违约金的支付。
2.对于完全不履行的违约金,守约方需在支付违约金和继续履行之间做出选择,若选择继续履行,则通常不能同时要求支付违约金,除非出现法律规定的不能强制履行的情形。
3.若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是针对不完全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情形,且同时规定了补救措施,守约方在要求补救措施的同时,仍可坚持要求继续履行,但此时违约金更多是对损失的补偿,而非惩罚。
三、
不接受违约金要求履行的法律依据?
不接受违约金并要求继续履行的法律依据主要源自《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特别是关于违约责任和合同履行的部分。
1.根据这些规定,违约责任的目的在于补偿守约方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而非对违约方进行惩罚。
因此,守约方有权根据自己的利益选择最合适的救济方式,包括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免除违约金的支付。
2.司法实践中也强调公序良俗下的契约自由原则,尊重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但同时也要求这些约定不能违背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公共利益。
3.在特定情况下,如违约方拒不履行合同或合同中存在无法强制履行的情形,法律也提供了相应的救济措施,以保障守约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