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合同内容不公平签了字可能无效。若合同在成立时显失公平,受损害方可请求撤销,即使已签字。因此,内容明显不公平的合同可被撤销,从而无效。
一、
合同内容不公平签了字有效吗
面对合同内容不公平却已签字的情况,合同的有效性并非绝对。
1.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导致合同在成立时显失公平,那么受损害方是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的。
2.即使合同已经签字,但如果其内容明显不公平,那么该合同是可以被撤销的,从而不产生法律效力。
二、
合同显失公平如何撤销?
文庄律师网提醒,当合同显失公平时,撤销权的行使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1.受损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撤销该显失公平的合同。
2.在申请撤销时,受损害方需要举证证明合同在签订时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例如对方利用了自己的危困状态或缺乏判断能力等。
3.一旦撤销申请获得支持,原合同即被视为自始无效,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将恢复到合同签订之前的状态。
三、
撤销权的行使期限规定
撤销权的行使并非无期限限制。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撤销权存在明确的行使期限。
1.撤销权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对于重大误解的当事人则为九十日内)未行使的,撤销权将消灭。
2.如果当事人受到胁迫,则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同样消灭。
3.如果当事人在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的,也将导致撤销权的消灭。
4.从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也将彻底消灭。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撤销权的及时行使,避免法律关系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