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公司名称有重名时,可对公司名称进行修改并重新注册。新名称需确保在登记辖区内不与同行业已注册名称相同或近似,且非驰名商标等特殊情况,即可注册使用。
一、
公司名称有重名怎么办
面对公司名称重名的情况,首先可以考虑对公司名称进行修改,重新选择并注册新的名称。
1.在修改过程中,需要明确的是,公司名称重名并不意味着绝对不能使用,这取决于具体的辖区、是否涉及驰名商标以及是否存在特别保护等因素。
2.如果新选定的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近似,且不属于驰名商标等特殊情况,那么该名称是可以被注册并使用的。
二、
公司名称重复是否可用
公司名称重复是否可用,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1.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内,如果同行业企业已注册了相同的名称,那么新申请的企业名称将无法通过核准,因为违反了相关法律中关于名称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近似的规定。
2.如果两家企业不在同一省,且工商登记机关也不同,那么理论上是可以使用相同名称的,但需注意避免与驰名商标等特殊情况发生冲突。
三、
公司名称重复法律依据
文庄律师网提醒,关于公司名称重复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明确规定了企业名称的核定和使用权,以及第六条对企业名称的唯一性进行了限制,即在同一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近似。
2.《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则进一步细化了不予核准的企业名称情形,包括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