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强制执行不履行罚息的计算包括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一般债务利息依法律文书确定;加倍债务利息为未清偿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期间。

一、

强制执行不履行罚息怎么算

  在强制执行程序中,若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将需要承担罚息。罚息的计算包括两部分:

  1.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这部分利息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若生效法律文书未明确给付该利息的,则不予计算。

  2.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其计算方式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这种计算方式直接回应了“强制执行不履行罚息怎么算”的问题,确保了法律执行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二、

不履行罚息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1.不履行罚息的计算公式明确且具体,即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款人没有清偿的收效法律文书断定的除一般债款利息之外的金钱债款×日万分之一点七五×拖延实行期间”。

  2.这一公式直接针对“不履行罚息的计算公式是什么”的询问,清晰地展示了如何根据债务人未履行的债务金额和迟延期间来计算罚息。

  3.公式的应用不仅简化了计算过程,也保证了罚息计算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强制执行不履行罚息怎么算  第1张

三、

罚息计算从何时开始何时结束

  文庄律师网提醒,罚息的计算时间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1.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

  2.若法律文书确定分期履行的,则自每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

  3.若法律文书未确定履行期间的,则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4.罚息的计算终止于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之日,若被执行人分次履行的,则相应部分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每次履行完毕之日。

  5.对于法院划拨、提取被执行人的存款、收入等财产,或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等情况,罚息的计算也有具体的终止时间点。

  这些规定直接回答了“罚息计算从何时开始何时结束”的问题,为执行程序中的罚息计算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