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领取离婚证时,必须双方到场。若一方未到,视为撤回申请。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规定旨在确保双方深思离婚后果。
一、
离婚冷静期领取离婚证必须双方到场吗
1.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领取离婚证必须双方到场的。这是因为在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要再次确认是否坚持离婚的决定,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2.如果一方未到场,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需要再次申请。这样的规定旨在确保双方在冷静期内真正思考离婚的后果,以及是否有必要继续婚姻关系。
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
(1)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因此,领取离婚证是需要双方共同到场的。
二、
离婚冷静期后一方不到场如何处理?
1.当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如果一方未能到场办理离婚手续,这将会导致离婚申请被撤回。因为按照法律规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2.如果一方不到场,即意味着其未能履行此法定程序。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仍然希望离婚,他们需要再次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重新经历离婚冷静期。
3.在再次申请时,双方应该充分沟通,确保都能按时到场办理相关手续,以避免不必要的延误和麻烦。
三、
双方同意离婚能否立即领取离婚证?
1.尽管双方已经同意离婚,但在实际操作中并不能立即领取离婚证。这是因为离婚程序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流程,包括申请离婚、初审、离婚冷静期、审查以及登记发证等步骤。
2.在离婚冷静期内,双方需要认真思考离婚的后果,并决定是否继续坚持离婚的决定。只有在冷静期结束后,且双方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情况下,才能领取离婚证。
因此,即使双方已经同意离婚,也需要等待离婚冷静期结束后才能领取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