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机构需满足特定要求由医疗鉴定机构负责,当需技术鉴定时,由医学会组织进行,确保其权威性和专业性。市级和省级医学会分别负责首次和再次鉴定工作。
一、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机构有哪些要求
在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过程中,鉴定机构的选择与要求至关重要。根据相关规定:
1.医疗过错责任鉴定的机构一般由医疗鉴定机构出具。
2.当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时,若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进行。
3.对于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并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此项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4.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则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这些规定确保了鉴定机构的权威性和专业性。
二、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责任划分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责任划分是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责任程度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以及实践中存在的对等责任。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需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则指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比例为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则是其他因素为主要原因,医疗过失起次要作用,赔偿比例为20-40%;
4.轻微责任则表示医疗过失行为仅起轻微作用,赔偿不超过全部损失的10%。
这些责任划分不仅体现了过错程度与承担责任的一致性,也相较于旧规定更为公正合理。
三、
医疗事故的民事与刑事责任
医疗事故可能涉及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两个方面。
1.在民事责任方面,主要包括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和违反后合同义务的责任。
(1)缔约过失责任指因过失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消,使对方受损;
(2)违约责任则是因未履行合同债务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医院未按约定或规定履行救治义务;违反后合同义务的责任则涉及合同关系进展中的附随义务。
2.在刑事责任方面,根据《刑法》相关规定:
(1)若发生医疗事故后存在丢失、涂改、隐匿、伪造、销毁病案等资料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或医务人员极端不负责任导致病员死亡且情节恶劣已构成犯罪,以及借医疗事故寻衅滋事扰乱医疗秩序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等情况,相关责任人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2)医疗责任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其身体健康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为医务人员、客体为患者生命健康权、客观上有严重不负责任的医疗违法行为,以及主观上的过失。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这些规定明确了医疗事故中刑事责任的认定标准和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