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离婚时若一方无抚养能力,原则上孩子应由另一方抚养以保障其健康成长。若双方均无能力,则依法判决。哺乳期子女随母,特殊情况可随父;哺乳期后由法院综合双方情况判决。
一、
离婚没能力要孩子怎么办
离婚时,如果其中一方没有能力抚养孩子,那么应把孩子交由另一方抚养,以确保孩子能够得到良好的生活和教育环境。
1.如果双方都没有能力抚养,那么就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判决,以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
2.具体来说,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但如果母亲有特殊情况,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也可随父方生活。
3.对于哺乳期后的子女,如果双方均要求抚养,那么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如抚养能力、家庭环境、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来判决。
二、
离婚后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文庄律师网提醒,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如果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如原本有抚养能力的一方因故失去抚养能力,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三、
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原则
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原则,主要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这是贯穿于相关法律的基本原则,也是处理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问题的出发点。
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如果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且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